a.臨櫃消費應出示美國運通卡,且貴寶號應:
i.不接受任一表面有可見之塗改或毀壞的美國運通卡或非美國運通卡會員所出示之卡,同時若交易被拒,貴寶號應立即通知美國運通卡會員;
ii.遵循以下分款 2.1.1「 晶片卡」至分款 2.1.6「 無人服務終端」(若適用)中所列收卡步驟;以及
iii.取得授權。
iv.在這些所有情況下,貴寶號將承擔由於未能遵守本公司刷卡程序而產生的詐欺性消費。
a.依照第 8 章「國家特定政策」之規定,對於晶片和個人認證號碼 (PIN) 國家以及僅需晶片國家,貴寶號必須確保所持有之 POS 系統接受 晶片,並且在晶片和 PIN 國家,能夠驗證 PIN。在這些國家,貴寶號必須遵循以下步驟。
i.當出示晶片卡時,該卡必須插入能夠獲取晶片卡資料的 POS 系統讀卡機中(除非採用感應技術進行消費,而在這種情況表,貴寶號必須依循分款 2.1.5「 感應」)。
ii.若貴寶號位於接受晶片和 PIN 之國家,則對於交易金額等於或大於如第 8 章「國家特定政策」中所述的刷卡交易限額,對於不符合無 CVM 計畫之資格的交易(詳見分款 2.1.4「 無 CVM 計畫」),POS 系統應建議美國運通卡會員輸入 PIN (「晶片和 PIN 交易」) 或除美國運通卡會員簽名外的任何其他美國運通卡持卡人驗證方法 (CVM)。根據這一建議,貴寶號之特約商店必須確保在 POS 系統提示時完成適用 CVM。未能獲得 PIN 可能會導致對遺失、被盜或未收到的欺詐性臨櫃消費(詳見分款 5.6.3「欺詐」中有關「欺詐責任轉移——遺失/被盜/未收到(ISO 4799)」之表述)進行求償。在僅需晶片國家,POS 系統可能仍會建議美國運通卡會員輸入 CVM在僅需晶片國家,若貴寶號選擇取得美國運通卡會員簽名,詳見分款 2.1.3「 取得美國運通卡會員簽名」。
iii.若該特約商店由於技術問題無法完成晶片卡交易,則 POS 系統應顯示錯誤消息,以及拒絕交易或該特約商店根據非晶片卡交易(詳見分款 2.1.2「 非晶片卡」)擷取完整的磁條資料。
iv.如果無技術問題之情況下貴寶號之特約商店透過 POS 系統使用刷卡方式完成晶片卡交易,或在任何時候以人工方式將消費輸入 POS 系統,交易可能會被拒絕,如果 未被拒絕,則本公司對詐欺性臨櫃消費擁有求償權(詳見分款 5.6.3「欺詐」。
v.除分款 2.1.1.a (iv) 所述之外,貴寶號應對本公司可能遭受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同時本公司對任何詐欺性臨櫃消費將擁有求償權,並且/或在以下情況下,可終止本協議:
a.POS 系統未升級至可接受晶片卡;或
b.貴寶號及貴寶號處理代理機構不具備擷取並發送晶片卡資料的能力;或
c.本公司尚未依第 8 章「國家特定政策」中之規定,證明 POS 系統接受晶片交易或晶片和 PIN 交易。
a.對於非晶片卡或發生在不接受晶片國家之臨櫃消費,POS 系統將會為貴寶號提供刷卡提示,同時貴寶號必須使用 POS 系統進行刷卡(除非採用感應技術進行消費,而在這種情況,貴寶號必須依循分款 2.1.5「 感應」中所列各步驟)。貴寶號應:
i.確保該美國運通卡在其卡面所示有效期內使用;
ii.確保美國運通卡正面的帳戶號碼與其背面的帳戶號碼一致,且卡上有卡片認證號碼 (CID);
iii.核對美國運通卡上簽名條是否已簽名(如適用),且簽名與卡面上的姓名是否相同(預付卡正面無姓名除外);
iv.核對簽帳單中美國運通卡會員姓名和簽名(若已取得)是否與卡上的姓名和簽名相符,或對於預付卡正面上無姓名之情況,核實預付卡背面之簽名與簽帳單之簽名是否相符(若已取得);以及
v.核對簽帳單中的美國運通卡帳戶號碼和到期日與該卡上所示卡帳戶號碼以及到期日是否相符。
b.貴寶號可取得美國運通卡會員在簽帳單中的簽名。若貴寶號選擇取得美國運通卡會員簽名,或依法律之要求需要這麼做,詳見分款 2.1.3「 取得美國運通卡會員簽名」。
c.若 POS系統失敗,則貴寶號應額外尋求語音授權(詳見第 3 章「授權」)。
d.如果磁條無法讀取,得以手動方式將該筆消費鍵入POS系統,並取得該美國運通卡之壓印以證實確有出示該美國運通卡。對美國運通卡之鉛筆拓印或影印均不被視為有效壓印。若貴寶號未在所需之處進行手動壓印,以及應本公司要求時提供,本公司將針對此類消費擁有求償權。
a.除非適用法律要求,貴寶號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要在臨櫃消費中取得美國運通卡會員簽名以完成簽帳單。
b.若貴寶號選擇或根據適用法律要求,在手動壓印、列印或電子臨櫃消費中取得美國運通卡會員簽名,貴寶號應:
i.在簽帳單上取得簽名;以及
ii.若可能,核對簽名所示姓名是否與美國運通卡上所示姓名相符;以及
iii.核對簽帳單中簽名是否與美國運通卡上所示簽名相符;除非預付卡可能不包括簽名。
c.對於根據美國運通分期付款計畫或依照貴寶號不時所收到的要求所進行的所有交易,貴寶號應需取得美國運通卡會員簽名。
a.除其他地方另有明確規定外,在歐洲經濟區 (EEA) 或英國 (UK)內進行的交易將不符合無 CVM 計畫之資格,除非是在支援 Expresspay 之 POS 系統上進行的感應交易。若貴寶號之特約商店未在 EEA 或 UK範圍內,則可選擇不向屬於以下情況之美國運通卡會員索要 CVM:
i.消費額等於或少於第 8 章「國家特定政策」中「無 CVM 刷卡交易之最高消費額」列中所示之金額;
ii.消費請款包括反映 POS 系統中所示美國運通卡和美國運通卡會員之指示;以及
iii.消費包括有效的授權認證。
b.依照無 CVM 計畫,本公司不會只因未取得美國運通卡會員之 CVM 而對此類消費進行求償。但是,貴寶號仍需遵守本公司就與未取得 CVM 欺詐相關爭議消費的書面回應之要求。即使特約商店和消費符合無 CVM 計畫之規定,本公司有權出於與該特約商店未能從 POS 系統中美國運通卡會員處獲得 CVM 無關之原因而求償。無 CVM 計畫不適用於涉及客戶服務或商品和服務爭議的爭議消費。若本公司收到無 CVM 計畫下的不成比例的爭議消費數量,則貴寶號應與本公司合作減少爭議數量。若這些努力失敗,本公司可行使所持有之求償之權利以及/或修改或終止貴寶號參與這一無 CVM 計畫。
c.若本公司將貴寶號歸類為接受臨櫃消費之行業,則貴寶號僅可參加無 CVM 計畫,以下情境除外:
i.貴寶號之特約商店不進行臨櫃消費(即網上訂購、郵購、電話訂購);
ii.本公司認為貴寶號之特約商店存在高風險;
iii.貴寶號之特約商店納入詐欺求償計畫;或
iv.本公司認為,出於任何其他原因,本公司得依其全權判斷貴寶號之特約商店不符合資格。
a.當需使用感應技術讀取所出示晶片卡和行動裝置且消費等於或少於第 8 章「國家特定政策」中規定的適用無 CVM 感應交易之最高消費額時,貴寶號應:
i.使用感應讀取器取得消費資料;以及
ii.取得授權;
b.若消費金額高於無 CVM 感應交易之最高消費額,若貴寶號無法完成感應交易,或者若受到 POS 系統提示,貴寶號應需遵循分款 2.1.1「 晶片卡」或分款 2.1.2「 非晶片卡」(若適用)中所規定之流程。
c.對於由感應成立之電子錢包交易,若行動裝置和 POS 系統可以執行美國運通卡會員於客戶裝置之驗證方法 (CDCVM),則必須使用 CDCVM。針對這些消費,貴寶號必須根據款 2.4「消費或退款記錄」中所述建立消費記錄,包括表明交易是由感應成立之電子錢包交易之指示。為了確保 POS 系統接收由感應成立之電子錢包交易,貴寶號應遵循最新美國運通感應 POS 系統要求。
d.若貴寶號之特約商店透過 CDCVM 成功核對了美國運通卡會員以及符合所有上方所列標準和要求,那麼針對感應或由感應成立之電子錢包交易,本公司將不會進行壓印缺失、偽造、遺失、被盜或未收到之詐欺求償。這不適用於涉及其他爭議原因(如,不適用於商品或服務爭議)之爭議消費。但是,貴寶號仍需遵守本公司就感應或由感應成立之電子錢包交易詐欺相關爭議消費之書面回應的要求。
e.若貴寶號有能力處理客戶出示二維碼 (CPQR) 交易,則貴寶號應:
i.明確告知美國運通卡會員,他們可以透過產生 QR 碼進行消費;
ii.使用美國運通卡會員可容易使用的掃描設備,且應以不會因靠近而觸發美國運通卡會員的裝置之方式放置掃描設備;和
iii.若未能掃描所示 QR 碼,則請求:
a.重新出示 QR 碼;
b.使用其他付款方式;或
iv.取得授權。
a.若貴寶號有能力處理 MPQR 交易,則貴寶號應:
i.讓美國運通卡會員使用他們的行動裝置掃描 MPQR 碼;
ii.顯示二維 (QR) 碼,可以是動態的,也可以是靜態的,供美國運通卡會員掃描;
iii.確保 MPQR 沒有被改動或篡改;
iv.在提供商品或服務之前,收到交易已獲批准的通知,並檢查交易金額是否正確。若未收到通知,則貴寶號應聯繫本公司確認 MPQR 狀態;
v.若貴寶號對美國運通卡會員有所懷疑,請聯繫本公司或拒絕此交易,或收到本公司通知要求貴寶號採取之程序;
vi.保留 MPQR 交易記錄。這些可以是本公司提供的通知、發票或其他交易文件;以及
vii.取得授權。
a.本公司將根據款 2.4「消費或退款記錄」以及随後其他要求之消費記錄之規定,接受貴寶號在無人服務 POS 系統(如客戶自助端末機 (CAT) 或付款終端)上的購物消費。貴寶號應:
i.在所有授權請求中包含完整的磁條流或晶片卡資料;
ii.確保消費符合規範,包括在技術上可行之情況下用 CAT 註記標示所有授權請求和所有消費請款;
iii.若貴寶號使用加油機內部或與之連接的無人服務 POS 系統上刷卡,請遵循本公司可能提供給貴寶號的任何其他授權程序;和
iv.若交易被拒,在技術可行之情況下,確保無人服務 POS 系統通知美國運通卡會員。
b.如第 8 章「國家特定政策」中所示,在接受晶片和 PIN 國家若未配置進行晶片和 PIN 交易的無人服務 POS 系統,則貴寶號應可以接受美國運通卡,同時分款 2.1.1「 晶片卡」之規定不適用於完成適用 CVM。但是,若貴寶號採取此程序,貴寶號將承擔所有損失,同時本公司將對因遺失、被盜和未收到晶片卡而產生的詐欺性臨櫃消費擁有求償權。
c.如第 8 章「國家特定政策」之規定,在僅接受晶片之國家,若未配置進行晶片卡交易的無人服務 POS 系統,貴寶號仍可以接受美國運通卡。但是,若貴寶號採取此程序,貴寶號將承擔所有損失,同時本公司將對因使用偽造晶片卡而產生的詐欺性臨櫃消費擁有求償權。
a.對於無卡消費,貴寶號應:
i.依照款 2.4「消費或退款記錄」之要求建立消費記錄,包括註記交易為無卡消費以及在簽名欄或收費記錄上的適當電子描述符上(如果適用)指明「郵購」、「電話訂購」、「電子訂購」、「傳真訂購」或「 存檔賬戶資料」;
ii.取得美國運通卡顯示的美國運通卡會員之姓名、卡號或 Token以及到期日、美國運通卡會員帳單地址以及交付/交貨地址;
iii.取得授權;
iv.如訂單在原授權超過七 (7) 天後才裝運或交付,則在裝運或交付訂單前應取得新的授權;和
v.若交易被拒,請立即通知美國運通卡會員。
b.若美國運通卡會員將收取商品,在收取商品時該會員必須出示卡片且貴寶號必須將此交易視為臨櫃消費並遵循款 2.1「臨櫃消費」之規定。
c.對於無卡消費,如商品必須在指定機構進行收取,貴寶號必須制定收貨流程,確保商品由下訂單之美國運通卡會員收取或由美國運通卡會員在下訂單時所指定的授權第三方收取。
d.若貴寶號希望接受無卡消費的商品或服務訂單,則須自行承擔風險。如美國運通卡會員不承認消費或授權的無卡消費,則本公司擁有求償權。其中並不包括符合美國運通 SafeKey計畫(AESK 計畫)的交易。若貴寶號已與本公司查證商品交付/交貨之地址為美國運通卡會員之帳單地址以及已取得由美國運通卡會員或授權代理人簽署之收據,證實商品已送達該地址者,則本公司將不會僅根據美國運通卡會員聲稱其沒有收到爭議商品而針對無卡消費行使求償權。
a.根據款 2.2「無卡消費」中之要求、 以下其他要求以及本公司不定期通知貴寶號的任何其他要求,本公司將接受電子訂單消費。貴寶號應:
i.根據 Data Security Operating Policy (DSOP)不得將有關任何電子訂單之美國運通卡資料透過網際網路、電子郵件、內部網路、外部網路、其他電子網路或任何其他電子郵件媒體傳送給除該電子訂單之美國運通卡會員、貴寶號的處理代理機構或本公司之外之任何人。
ii.以電子方式就所有電子訂單消費進行請款;
iii.貴寶號就電子訂購之所有授權請求及就電子訂單消費之請款,皆應使用本公司另為電子訂單所提供予貴寶號之特約商店代號;
iv.確保貴寶號允許美國運通卡會員進行電子訂單之網站經過擴展驗證證明或其他類似授權方法的認證,以便防止詐欺網站的使用;
v.採取適當的控制措施,將與付款相關的流程與貴寶號的線上商店分開,以使美國運通卡會員能夠確定他們是與貴寶號或本公司進行溝通;
vi.若貴寶號網站位址有任何更改,請於最少一 (1) 個月前以書面通知本公司。
b.若發生任何本公司認為會影響貴寶號履行本協議下或對任何美國運通卡會員之義務的某一(些)事件,本公司保留立即拒絕電子訂單之權利。
c.本公司可以免除協議中規定的通知期,並立即通知貴寶號額外要求,包括本公司的加密軟體要求和安全準則,以保護電子訂單和/或美國運通卡會員資訊的安全性和/或防止詐欺。
d.本公司對任何詐欺性電子訂單不承擔任何責任。本公司針對網際網路消費擁有求償權,即使貴寶號已經獲得授權認證號並已遵循本協議中所有其他條款。若涉及無卡消費的爭議消費是電子交付/交貨交易,本公司可能針對全部消費額行使本公司的求償權。
e.若交易授權被拒絕,則貴寶號應確保網站或適用電子媒體將這一情況告知美國運通卡會員。
f.針對由應用程式成立之電子錢包交易,貴寶號應 (i) 就與貴寶號的處理代理機構、終端供應商或貴寶號與本公司直接聯繫系的美國運通代表進行的交易進行驗證;以及 (ii) 遵循款 2.2「無卡消費」。如果適用,如果行動裝置能夠執行 CDCVM,則必須使用 CDCVM。針對這些消費,貴寶號必須依照款 2.4「消費或退款記錄」。對於由應用程式成立之電子錢包交易的消費,貴寶號應在授權和消費記錄中包含表明該交易是由應用程式成立之電子錢包交易之指示。若該特約商店符合所以本段所列的所有標準和要求,那麼針對應用程式成立之電子錢包交易,本公司將不會行使壓印缺失之詐欺求償權。上方所述不適用於涉及爭議原因為非壓印缺失欺詐(如,不適用於商品或服務爭議)之爭議消費。
g.當貴寶號接受經美國運通 SafeKey 計畫認證之電子訂單消費,本公司可為美國運通卡會員提供積分支付選擇。其不會影響貴寶號與本公司之間的關係,同時也不會影響各方在此協議下的權利或義務。但是,若貴寶號希望本公司不要向使用貴寶號電子平臺的美國運通卡會員提供此功能,請使用本協議中貴寶號所在國家之通信地址寫信給本公司。
h.對於是經常性扣款消費的由應用程式成立之電子錢包交易,貴寶號應遵循分款 2.3.7「 經常性扣款消費」所列之流程。該消費記錄應包括標示消費為經常性扣款消費且非由應用程式成立之電子錢包交易之註記。
a.預先付款消費程序可用於客製化訂單(如按照客戶規格要求而製造的商品訂單)、娛樂/票務(如體育賽事、音樂會、季票)、學費、食宿、以及高等教育機構的其他強制性費用(如圖書館費用)、機票、車輛租賃、火車票、郵輪船票、住宿和旅遊相關服務(如旅遊、探險)。
b.若貴寶號向美國運通卡會員提供該選項或要求他們進行預先付款消費,貴寶號應:
i.完整說明貴寶號的取消和退款政策,於貴寶號請求授權前,清楚地向美國運通卡會員揭露貴寶號將刷卡支付預先付款消費之意思,並取得其書面同意。美國運通卡會員之同意必須包括:
a.其同意銷售的所有條例(包括價格以及任何取消和退貨政策);以及
b.所應提供商品及/或服務之詳細說明及其預計交貨日(如有適用,包括其預計送達日及出貨日);
ii.取得授權;以及
iii.完成消費記錄。
c.若預先付款消費是無卡消費,則貴寶號並應:
i.確保消費記錄中包含「預先付款」字樣,以及
ii.在消費發生後的二十四 (24) 小時內,向美國運通卡會員提供預先付款消費的書面確認(如電子郵件或傳真)、金額、確認碼(若適用)、所應提供之商品和/或服務的詳細說明和預計的交付日期(包括預計送達和出貨日期,若適用)以及貴寶號詳細的取消和退貨政策。
d.若貴寶號無法交付商品及/或服務(例如:由於無法作出該客製化商品),且若無法完成替代方案者,貴寶號應立即就該筆無法履行之預先付款消費之全部金額,辦理退款。
e.除了本公司享有的其他求償權之外,如本公司根據貴寶號向美國運通卡會員取得書面同意之買賣條款中之明文約定,經本公司得依其全權判斷認為預先付款消費爭議無法作成對貴寶號有利之解決時,本公司亦得就該消費之全部或一部主張求償。
a.此分款 2.3.2「 總額消費」僅適用於貴寶號透過網路業務之特約商店所處理的交易。貴寶號於符合下列條件之前提下,貴寶號得受理總額消費:
i.於貴寶號請求授權前,清楚地向美國運通卡會員揭露貴寶號擬將其以美國運通卡所為之多筆購買(及/或退回)與他筆購買(及/或退回)予以加總、結合之意思,並取得其書面同意;
ii.確認構成總額消費內之各筆購買(及/或退回)係於同一特約商店代號下、以同一張美國運通卡所為;
iii.針對第 8 章「國家特定政策」所示適用限額(或當地貨幣等價)或所通知貴寶號的此類其他金額取得授權;
iv.對所有總額消費金額製發消費記錄;
v.總額消費的金額不得超過第 8 章「國家特定政策」 中規定的適用限額(或所通知貴寶號的此類其他金額)或貴寶號已取得授權之金額,以較低金額為準;
vi.在本公司的請款時限內對每一份消費記錄進行請款。就此分款而言,消費發生日係該總額消費內第一筆構成總額消費之購買或退款(或兩者)之日期時;以及
vii.向美國運通卡會員提供電子郵件,其中包括:
a.每一筆構成總額消費之購買或退款(或兩者)的日期、金額和描述;以及
b.總額消費的日期和金額。
a.若貴寶號儲存美國運通卡會員帳戶資料以進行交易處理,則貴寶號必須確保存檔帳戶資料包括由特約商或代表特約商儲存的任何美國運通卡會員帳戶資料,包括但不限於 PAN 或 Token。
b.貴寶號必須先獲得美國運通卡會員的同意方能儲存其帳戶資料。建議貴寶號在獲得美國運通卡會員對儲存帳戶資料之同意後處理初始授權。
c.貴寶號可以儲存美國運通卡會員帳戶資料以進行由特約商成立之交易之交易 (MIT)。美國運通卡會員也可以使用其存檔帳戶資料來發起交易。
d.貴寶號必須遵循本公司的規範(詳見款 1.3「遵循本公司的規範」)。
a.貴寶號接受美國運通卡進行延期交付/交貨消費。針對延期交付/交貨消費,貴寶號應:
i.於貴寶號請求授權前,清楚地向美國運通卡會員揭露貴寶號之意思,並取得其執行延期交付/交貨消費之書面同意;
ii.針對兩 (2) 筆延期交付/交貨消費,在其各自消費日期分別取得各別消費之授權;
iii.在每一消費記錄中清楚標明該消費是延期交付/交貨消費的「押金」還是「餘額」;
iv.只有在商品寄送或提供或服務提供後,始得提出代表餘額的延期交付/交貨消費記錄;
v.在本公司的請款日期範圍內以及在任何情況下於該筆消費發生後七 (7) 日內提出各延期交付/交貨消費簽帳單。就延期交付/交貨消費而言,消費發生日係指:
a.對於「押金」:美國運通卡會員同意就該筆購買支付押金之日期
b.對於「餘額」:商品寄送或提供或服務提供之日期
vi.以同一特約商店代號就各筆延期交付/交貨消費申請授權及請款;以及
vii.對於以美國運通卡所支付之押金,其處理方式不得異於貴寶號對於以其他支付工具支付之押金之處理。
a.由特約商成立之交易之交易 (MIT) 係指由特約商透過使用存檔帳戶資料發起,無需美國運通卡會員直接參與之交易。
b.特約商在儲存美國運通卡會員的帳戶資料後必須經其同意才能發起一項或一系列 MIT。可以同時獲得美國運通卡會員對 MIT 和存檔帳戶資料之同意。
c.建議特約商僅在初次進行由美國運通卡會員成立之交易 (CIT) 或在對美國運通卡會員對存儲帳戶資料之請求初次授權後才對 MIT 請款。
d.建議特約商在授權請求中提交以下資料元素以對 MIT 請款。
i.由特約商成立之交易之交易 (MIT) 指標
ii.原始交易識別碼 (O-TID)
e.特約商在處理 MIT 時必須遵循款 2.2「無卡消費」中的要求。
f.若貴寶號位於 EEA或 UK,則此分款 2.3.5「 由特約商成立之交易之交易 (MIT)」中所述所有要求都為強制執行(詳見分款 1.3「遵循本公司的規範」)。
a.若本公司將貴寶號分類屬於以下行業,當貴寶號符合以下所列標準時,可以處理預定未到消費:
§住宿 ;
§露營車營地/露營;或
§車輛、飛機、自行車、船隻、設備、汽車房屋、或機車租賃。
b.預定未到消費之金額不得超過:
i.於預定住房時之住宿費用;或
ii.於其他預定時,相當於一 (1) 天租金的金額。
c.若美國運通卡會員與貴寶號於預定後並未出現,貴寶號得於符合下述情況下就預定未到之消費進行請款:
i.美國運通卡會員以美國運通卡保證其預訂
ii.貴寶號已記錄其卡片號碼、其到期日期和美國運通卡會員帳單地址;
iii.在接受預定之時,貴寶號向美國運通卡會員提供適用的每日價格以及預定號碼或確認碼;
iv.貴寶號為美國運通卡會員保留該住宿/交通工具直至預訂首日之次日退房/返還時間,且該住宿/交通工具未提供給其他客人使用;以及
v.貴寶號依應適用法律訂有「預定未到」政策以反應該產業之貫常作業程序,且於美國運通卡會員保留時業已告知該政策。
d.在預定未到消費請款之前,貴寶號應取得預定未到消費的授權。若美國運通卡會員未履行其預約,貴寶號必須在消費記錄中載明該筆消費為「預定未到」。
a.經常性扣款消費係指美國運通卡會員同意並授權特約商定期從美國運通卡會員的卡帳戶中扣取產品或服務(如,健身俱樂部的會員費、雜誌訂閱費和保險費)款項之付款方式。每次經常性扣款消費的金額可以是變化或固定的。特約商在處理由特約商成立之交易時,應遵循分款 2.3.5「 由特約商成立之交易之交易 (MIT)」中的規定。
b.在第一筆經常性扣款消費請款之前,貴寶號應:
i.明確且明顯地披露與此消費相關的所有重要條款,包括(如適用)在美國運通卡會員取消這一消費選擇之前,將繼續收取經常性扣款費用之事實;
ii.公開貴寶號之取消/退款政策之細節,並在第一筆經常性扣款消費請款之前取得美國運通卡會員同意將以其所持卡片和經常性扣款消費之付款方式進行收費;
iii.取得美國運通卡會員姓名、卡片號碼、美國運通卡會員簽名(若適用)、卡片到期日、美國運通卡會員帳單地址,以及確認同意貴寶號可在特定或不同時間內收取他們美國運通卡上相同或不同的費用之聲明;以及
iv.遵守本公司可合理通知貴寶號之任何指示;以及
v.告知美國運通卡會員其可以隨時中斷這一經常性扣款消費並提供取消經常性扣款消費所需之聯繫資訊。
c.若選項的重要條款在貴寶號對第一筆經常性扣款消費進行請款後發生變化,請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美國運通卡會員此等變化,並在貴寶號對另一筆經常性扣款消費進行請款之前,取得美國運通卡會員對新條款的明確書面同意。
d.貴寶號用以取得美國運通卡會員同意之方式應包含披露以下內容,即貴寶號得自發卡之金融機構收受更新之美國運通卡帳戶資訊。貴寶號必須保存此類同意證明兩 (2) 年(自貴寶號最新一次經常性扣款消費請款之日起)。
e.除了本公司所持有的其他求償權之外,本公司可對任何未滿足分款 2.3.7「 經常性扣款消費」中所列之要求的任何消費行使求償權。針對貴寶號已通知美國運通卡會員且未取得其同意的任何消費,或者若貴寶號在美國運通卡會員或本公司通知貴寶號該美國運通卡會員已撤銷對經常性扣款消費之同意後處理的經常性扣款消費,本公司可行使求償權。
f.在任何經常性扣款消費請款之前,貴寶號應:
i.取得授權;以及
ii.建立消費記錄,同時該記錄中應包括指明交易是經常性扣款消費之標記。
g.在任何「存檔賬戶資料」消費請款之前,貴寶號應:
i.取得授權;以及
ii.建立消費記錄,其中包含「存檔賬戶資料」這一字樣以及適當的電子描述。
h.美國運通卡之取消即構成立即取消美國運通卡會員對經常性扣款消費的同意。本公司無需通知貴寶號此類取消,也無需針對此類取消對貴寶號承擔任何責任。若美國運通卡會員直接告知,或由本公司或發卡之金融機構要求中斷經常性扣款消費,則貴寶號應立即中斷該此消費。若美國運通卡帳號被取消,或美國運通卡會員直接(或由本公司或發卡機構)撤銷經常性扣款消費之同意,貴寶號應負責為美國運通卡會員(或前美國運通卡會員)安排其他付款方式(若適用)。
i.若本協議因任何理由而終止,則貴寶號應自費向貴寶號以就其經常性扣款消費請款之所有美國運通卡會員告知貴寶號將不再接受此卡之日期。在任何終止生效後的九十 (90) 天內,本公司保留,貴寶號是否得繼續接受該卡片之決定。
a.如果貴寶號向美國運通卡會員提供的經常性扣款消費選項中包含推介優惠,除以下要求外,貴寶號還必須遵守分款 2.3.7「 經常性扣款消費」中規定的所有要求:
i.向美國運通卡會員清楚而顯眼地說明推介優惠的所有重要條款,包括簡單而迅速的取消程式,使美國運通卡會員可以在第一筆經常性扣款消費請款之前取消;
ii.取得美國運通卡會員的明確同意,接受推介優惠的條款和條件;
iii.加入介紹性優惠後,向美國運通卡會員寄送書面通知;和
iv.在第一筆經常性扣款消費請款之前,向美國運通卡會員寄送書面提醒通知,以使美國運通卡會員有合理的時間可以取消。
a.若貴寶號位於 EEA或 UK,同時與貴寶號相關之美國運通卡於 EEA或 UK 簽發,若貴寶號在會員同意經常性扣款消費情況下,針對一份未全部指定金額的經常性扣款消費進行請款,且未取得美國運通卡會員針對此類消費全部正確金額之同意,則本公司將在提交適用消費後的一百二十 (120) 天內對全額消費,以及之後就該消費的任何爭議部分(至多為全額),保有求償權。若美國運通卡會員同意調整後的消費金額,本公司會相應地行使本公司的求償權。本段的任何規定均不損害本公司就經常性扣款消費所享有的一般求償權。
b.若需要在每次變更經常性扣款消費之前進行通知,貴寶號應通知美國運通卡會員每次經常性扣款消費的金額和日期:
i.至少在每次消費請款之前十 (10) 天;以及
ii.當消費金額超過美國運通卡會員所指明的最大經常性扣款消費金額。
c.貴寶號應允許本公司在本公司網站上建立可連結至貴寶號網站的超連結(包括主頁、付款頁面或自動/經常性扣款頁面)並列出貴寶號客戶服務聯絡資訊。
a.當美國運通卡會員一次購買多件單獨定價的商品,並且商品分多次向其交付時,就會發生分批發貨交易。不得將單價和成套出售的商品作為單獨消費而開具賬單。貴寶號可以取得單次授權並提交多個簽賬單以完成分批發貨交易。授權將在授權日期后七 (7) 天內有效(參見款 3.2「授權時限」)。
b.如欲接受卡片進行分批發貨交易,貴寶號應:
i.說明貴寶號完整的取消和退款政策;
ii.告知美國運通卡會員貴寶號將請求的授權金額;
iii.披露並獲得美國運通卡會員的同意,其購買的商品將單獨交付並作為單獨消費開具賬單;
iv.提供預計交付日期;
v.僅在每件商品發貨后提交簽賬單。
a.針對每一消費或退款,貴寶號必須在購買時制定一份電子可複製消費記錄或退款記錄,且該記錄須符合本公司所核准的規範或形式包含以下資訊:
i.完整的卡片號碼或消費記錄 Token;
ii.卡片到期日;
iii.消費或退款產生的日期;
iv.貴寶號之特約商店的名稱、地址和特約商店代號;
v.消費或退款金額,包括適用稅款、小費和費用;
vi.消費記錄,所購買商品和服務之描述;
vii.消費記錄,授權號碼;以及
viii.依本公司或適用法律之要求不時需要的所有其他資訊。
b.在向美國運通卡會員遞送消費記錄副本時,必須截斷卡片號碼且不得列印卡片到期日或 CID。截斷的卡片號碼必須採用替代符「x」、「*」或「#」掩蓋,而不是空白或數字。
c.貴寶號可針對在不同信用卡上進行的單筆購買行為制定多個消費記錄,但貴寶號不得在同一信用卡上進行的單筆購買行為制定多個消費記錄,除非為機票或船票、酒店消費、延期交付/交貨消費(參見分款 2.3.4「 延期交付/交貨消費」)、分批發貨交易(參見分款 2.3.8「 分批發貨交易」)或本公司授權貴寶號針對上述特定金額消費採取之。
d.針對企業採購卡 (CPC) 消費,貴寶號必須依循上述消費記錄要求。此外依照本公司之規範,貴寶號需要取得消費記錄中的其他卡片資料以及傳送的數據傳輸資訊,包括:
i.CPC 參考資訊(如購買訂單號碼);
ii.CPC 客戶帳戶資訊;
iii.在適用稅款的情況下,分別顯示商品的購買價格以及實際繳納的稅款。
e.貴寶號必須使用貴寶號 CPC 特約商店代號來處理 CPC 消費。
a.在某些情況下,貴寶號可以提供「替代費用記錄」作為支援性文檔,以代替原始消費記錄。貴寶號還必須提供詢問中要求的任何其他資訊。貴寶號可以使用替代消費記錄來回應以下詢問原因:
i.6003
ii.6006
iii.6016
b.如需有關詢問類型的其他資訊,參見款 5.8「詢問類型」。
c.替代消費記錄必須包括以下資訊:
i.卡片號碼
ii.美國運通卡會員姓名
iii.特約商名稱
iv.特約商位置
v.交易日期/商品或服務發貨或交付之日期
vi.交易金額
vii.授權認證
viii.商品/服務描述
d.此外,替代消費記錄中也可包括以下可選資訊(如有):
i.訂購商品/服務的日期
ii.網站位址
iii.貴寶號之客戶服務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
iv.「收件人」姓名和地址
v.自動位址驗證 (AAV) 回應碼
vi.訂單確認號
vii.電子擷取的美國運通卡會員簽名
a.貴寶號必須保留原本或電子消費記錄或退款記錄(若適用)以及所有交易證明文件和資料,包括美國運通卡會員同意該交易之證明、或相關可複製記錄,保留時間為第 8 章「國家特定政策」中規定的完整的記錄保留期(從貴寶號向本公司進行消費請款或退款申請之日或貴寶號完成向美國運通卡會員交付商品或服務之日,以較晚為準)或依照適用法律之要求保留不同期限。若本公司向貴寶號申請記錄,則貴寶號必須在款 5.5「求償和詢問回應時限」規定的回應時限內(自本公司提出要求之日起)向本公司提供原本或電子消費記錄或退款記錄之副本,以及相關支援性文檔和資料。
a.若可以,貴寶號應使用本公司的自動位址驗證 (AAV)、地址驗證服務 (AVS)、增強授權和 CID 服務(或本公司可能不時向貴寶號提供的任何其他類似的詐欺保護工具)。這些方法可幫助貴寶號減輕詐欺風險,但不能保證消費不會受到求償的影響。貴寶號必須進行 AAV、AVS 和增強授權認證,才能使用這些詐欺保護工具。無論是否通知貴寶號,本公司可以隨時暫停、終止、修改或阻止使用詐欺保護工具。若本公司暫停、終止、修改或阻止使用詐欺保護工具,將不承擔任何責任和義務。
a.若貴寶號在 EEA或 UK 擁有特約商店,則這些特約商店必須支援允許本公司對電子訂單之消費進行美國運通卡會員的增強客戶認證之解決方案。若貴寶號未允許本公司執行增強客戶認證,電子訂單消費會被拒。
b.若貴寶號歐洲經濟區 (EEA) 或 UK的特約商店接受電子訂單消費,則其應參加美國運通 SafeKey 計畫。
a.美國運通 SafeKey 計畫(簡稱「AESK計畫」)允許特約商在線上認證流程中驗證美國運通卡會員,幫助減少美國運通卡欺詐的可能性。
b.SafeKey 計畫無法完全消除線上詐欺,特別是在未進行認證的情況下。貴寶號必須繼續採用其他合理的詐欺緩解措施,並繼續執行詐欺篩選以減輕詐欺。
c.美國運通提供不同版本的 SafeKey 計畫,以支援不同類型的交易。貴寶號特約商店必須使用支援貴寶號所處理之交易類型的 SafeKey 版本。有關美國運通 SafeKey 計畫的其他資訊,請參見相關 SafeKey 實施指南、SafeKey 協議指南 和技術規範(造訪 www.americanexpress.com/merchantspecs)。
i.與貴寶號的 SafeKey 服務提供商完成所需的 SafeKey 技術整合;
ii.遵守相關的 SafeKey 實施指南 和 SafeKey 協議指南,這些指南可能會不時更新,請造訪 www.americanexpress.com/merchantspecs;
iii.根據相關 SafeKey 實施指南 和 SafeKey 協議指南 和規範之規定,提供有關 SafeKey 消費的完整且準確的數據; 以及
iv.遵守美國運通 SafeKey 標識準則 中詳述的 SafeKey 品牌要求(造訪 www.americanexpress.com/merchantspecs)。
e.無論是否通知貴寶號,本公司可以隨時暫停、終止、修改或阻止使用 SafeKey 計畫。若本公司暫停、終止、修改或阻止使用 SafeKey 計畫,將不承擔任何責任和義務。若貴寶號不同意修訂後或當前 SafeKey 計畫,則必須停止參與該計畫。
a.根據AESK計畫,本公司將不會對某些類型的欺詐交易(包括無卡消費求償)行使求償權(即「SafeKey 欺詐責任轉移」)。SafeKey 欺詐責任轉移不適用於涉及爭議原因為非詐欺(例如,SafeKey 欺詐責任轉移不適用於商品或服務爭議)之爭議消費。
b.若要符合 SafeKey 欺詐責任轉移之條件,除上述第 2.8 (d) 段中所列要求外,貴寶號還必須遵守以下其他要求:
i.SafeKey 消費已進行 SafeKey 認證,並取得了電子商務指標 (ECI) 5,或已進行 SafeKey 認證嘗試並取得了 ECI 6;
ii.根據美國運通確定的所有消費按月計算,欺詐率不超過 0.9%,欺詐消費不超過 $25,000 或等值的本地貨幣;若貴寶號在任何時間超過詐欺與銷售的比率,則貴寶號必須與本公司合作減少貴寶號之特約商店爭議消費之數量;
iii.若貴寶號之特約商店不位於日本,則在認證申請和消費請款中提供 SafeKey 電子商務指標;以及
iv.若貴寶號之特約商店位於日本,則在認證申請中提供 SafeKey 電子商務指標。
c.為了避免疑慮,本公司保留自行決定,在下列情況下撤銷、修改或終止貴寶號特約商店的 SafeKey 欺詐責任轉移資格之權利:
i.貴寶號未滿足以上列出的任何要求(如,貴寶號超過了欺詐與銷售的比率,或者貴寶號未提供有關 SafeKey 消費的清晰而準確的資料);
ii.貴寶號向本公司提交的 SafeKey 認證資料與 SafeKey 認證過程中使用的認證資料不同;或者
iii.貴寶號提交的認證資料無效或已被其他 SafeKey 消費重複使用過。
經美國運通事先核准,貴寶號可自費僱傭服務供應商;但是,就此服務供應商根據本協議代貴寶號履行之所有義務、服務和職能(包括保密義務、遵守有關授權之規範以及向美國運通提交消費資料),貴寶號仍承擔經濟和所有其他義務。 服務供應商的任何遺漏或不履行,都不能免除貴寶號根據本協議所應承擔的義務。 貴寶號必須確保貴寶號之服務供應商能與美國運通合作,使貴寶號接受美國運通卡。 貴寶號,而非美國運通對貴寶號之服務供應商引起的任何問題、錯誤、遺漏、延誤或費用,包括與處理機密美國運通卡會員咨詢相關的問題、錯誤、遺漏、延誤或費用;由於第三方 POS 系統程式錯誤被誤付給其他方的任何結算付款;以及貴寶號之服務供應商向本公司或本公司之關係企業收取的任何費用,或本公司或本公司之關係企業因貴寶號之服務供應商產生的任何費用。 貴寶號必須根據適用法律確認貴寶號的服務供應商擁有充足的資源和安全舉措以符合所有標準,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標準、指導方針或規則,包括防止網路詐欺和保護美國運通卡會員個人資料(包括與交易相關的資料)。 美國運通可向貴寶號收取貴寶號服務供應商向美國運通所收取的費用或從美國運通給付之貴寶號之款項中扣除。 根據要求若貴寶號另聘服務供應商,則貴寶號必須立即告知美國運通以及所有有關該供應商的相關資訊。 美國運通不需就該服務供應商之履約而修改商業行為,並會將其履約視為與貴公司親自履約等同。 美國運通對服務供應商的任何列明或證明均不構成美國運通對其服務的保證或擔保,也不免除貴寶號對貴寶號選擇使用的任何服務供應商之責任。